人民日報北京12月2日電 (記者丁雅誦)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爸行W交通安全十問”詳細解答了“如何緩解中小學門口上下學交通擁堵、如何保障中小學門口交通安全”等問題。
其中明確,通過路口時不得看手機、接打電話或聽音頻;未滿12周歲中小學生不得騎行自行車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一校一策”,綜合采取錯峰上下學、單向交通、遠端停車等措施,緩解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和停放壓力;學校門口要設(shè)置緩沖區(qū)且合理設(shè)置阻車樁,施劃網(wǎng)狀線;提供校車服務(wù)的車輛應(yīng)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校車駕駛?cè)藨?yīng)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門審驗,載有學生的校車應(yīng)按照經(jīng)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 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03日 04 版)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