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定于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
風險普查做什么?
本次風險普查內容,針對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六大類災害,全面調查致災要素、承災體、歷史災害和綜合減災能力等風險要素,開展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開展單災種和多災種綜合風險評估與規(guī)劃以及多災種綜合防治區(qū)劃。
風險普查怎么做?
國務院成立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由應急管理部牽頭,17個部門共同參與,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立省市縣三級普查領導小組。按照全國統(tǒng)一領導、部門分工合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普查工作。
風險普查的成果應用于哪些方面?
全國風險普查工作將為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科學布局和功能區(qū)劃提供科學依據,也將為我國開展自然災害防治、災害綜合風險防范、自然災害保險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撐。
(責任編輯: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