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武佳 實習生 原媛媛)最近氣溫越來越高,許多人還在烈日下辛勤工作。有不少人詢問,多熱的天兒就得有高溫津貼了?6月6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咨詢?nèi)松绮块T得知,6月至8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
意思是說,如果你在高溫環(huán)境下工作,比如露天干活,或者公司里溫度降不到33℃以下,就能領津貼。比如快遞員、外賣員、建筑工人等這些露天崗位,或者工廠里悶熱的車間工人,都符合條件。
根據(jù)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關愛高溫下作業(yè)的勞動者,提供一些防暑降溫的飲料和必需的藥品,努力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但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對于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山西省各級勞動監(jiān)察機構將對克扣高溫津貼用人單位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2000元至2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