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在從事違法行為,依然將自己的銀行卡借給他人走賬,一名太原女孩因此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生活中,除了銀行卡,還有5種私人用品慎借。一旦外借,可能產生什么法律后果呢?8月9日,山西晚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賣卡”賺錢涉嫌犯罪
近期,一則案例火爆網絡:“00后”太原女孩小張在網上結識了一個“朋友”,他告訴小張一個賺錢的方法——“賣卡”,即用小張的名字辦幾張銀行卡給該朋友后,就能得到一筆“賣卡費”。如此簡單就能賺錢,小張直接辦了4張卡郵寄過去,幾天后,她收到2000元的“賣卡費”。
直到民警找上門,小張才幡然醒悟,自己已經犯罪!原來,小張郵寄的銀行卡都被犯罪分子用以非法洗錢活動,而小張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兩高《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等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這一案例涉及哪些法律知識呢?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2021年6月,工信部、公安部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物聯(lián)網卡以及關聯(lián)互聯(lián)網賬號工作。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為犯罪分子使用,都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斷卡行動,是為打擊、治理、懲戒實名制辦理手機卡、銀行卡(包括單位和個人的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以出售、出借、轉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或者其他違法犯罪的行為。斷哪些卡?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lián)網卡;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除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上案例中,還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從中非法獲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兩高《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數額五萬元以上等情形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
5種用品慎借
除銀行卡外,還有5件東西也要慎借。
第一、醫(yī)??āat(yī)??ń杞o別人使用,相當于騙保。因為醫(yī)保統(tǒng)籌基金里的錢是廣大參保人的錢,你把卡借給沒有醫(yī)保的人使用,說白了是在騙取醫(yī)療保障金。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醫(yī)??ń杞o別人,可能會在你的醫(yī)保記錄中留下不好的治療記錄,以后在購買保險、貸款方面都有一定的影響。醫(yī)保記錄是保險公司理賠的重要依據,把醫(yī)保卡違法借給別人使用,保險可能會遭到拒賠。
第二、私家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遇下面四種情況,借車人也得承擔法律責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第三、身份證。出借身份證屬違法行為,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借用身份證有很多潛在的危險,如他人使用你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過戶車輛、注冊成立公司等,如果信用卡被惡意透支、車輛出車禍陷入法律糾紛、公司欠債破產等,都會給身份證的原主人惹上不少麻煩,破財或承擔法律責任也是有可能的。
第四、手機。智能手機是龐大的隱私庫,里面有無數的聊天記錄、照片、瀏覽記錄等,一不小心就可能有一些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秘密被曝光。此外,大多數人的手機軟件還捆綁著銀行卡、開通支付寶等跟錢有關的業(yè)務,如果他人借用手機,請一定要小心,謹防“丟錢”。即便是二手手機,也應該在完全處理好后再借出。
第五、不動產權證。借不動產權證的情況有多種,可能是朋友想要拿去注冊一個公司,或者是租戶想借去申請住房補貼等。但存在兩方面的風險,風險一:被借去抵押貸款,如果貸款人的錢還不上,你的房子可能被銀行拍賣處理;風險二: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不動產權證可能被調包。
山西晚報記者 郭衛(wèi)艷 實習生 夏哲瀟